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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精神专家解读主题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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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司法》杂志2022年第11期 发布时间:2023-01-11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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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

  在长期的领导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地倡导和践行守正创新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强调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党的二十大报告起草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坚持守正创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精辟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坚持守正创新作为其核心要义之一。对于守正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其他许多场合,都反复强调和深刻论述过,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深刻指出:“我们从事的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我们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以满腔热忱对待一切新生事物,不断拓展认识的广度和深度,敢于说前人没有说过的新话,敢于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情,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①

  一、守正创新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经验和科学方法

  守正创新是对我们党成立百年来持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经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鲜活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特色,是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续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必须坚持的科学方法论。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例,可以深刻体悟我们党是如何守正创新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旗帜鲜明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矢志不渝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党的十三大开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理论标识、这面伟大旗帜从来没有离开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主题和标题。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标题是《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标题是《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标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标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标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标题是《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标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标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党的二十大报告主题既与以前党代会主题衔接,又具有新时代的鲜明思想和奋斗目标。三十五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面红旗从未缺位地飘扬在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体现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

  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大前提下,我们党的每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都总结出新的理论成果,并继续推进理论创新,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进程。例如,党的十三大报告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为题,集中阐述了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理论根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党的十四大报告用较大篇幅阐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发展和主要内容。党的十五大报告以“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为题,深刻阐释了邓小平理论的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党的十六大报告以“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题,系统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题,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在第一部分进一步深入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后科学发展观的新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为题,集中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重大创新、基本方略等。《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均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和国家的根本指导思想入章入宪。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守正创新的伟大成果

  拥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党坚定信仰信念、把握历史主动的根本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关系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邃思考和科学判断,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②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概括了这一思想的主要内容。

  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没有重复已经阐明且必须长期坚持的理论观点、基本方略和实践要求,而是着力系统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贯彻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原创性地论述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重大原则。

  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在当代中国的生动实践和丰富发展,贯穿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复兴伟大实践相结合,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六个方面深刻揭示和论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这就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坚持胸怀天下”。这“六个必须坚持”既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底色、理论品格和鲜明特质,又是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根本立场和科学方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五个必由之路”,这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五个必由之路”进一步丰富拓展了“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创新发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政治意义、实践意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五个必由之路”“是我们在长期实践中得出的至关紧要的规律性认识,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咬定青山不放松,引领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巍巍巨轮乘风破浪、行稳致远。”③

  关于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原创性科学概念,是贯穿党的二十大报告全篇的一个关键词。2021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这一科学概念,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④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用较大篇幅精辟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了系统而深刻的论述,阐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本质要求、重大原则等,构建了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⑤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以下重大原则:(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4)坚持深化改革开放;(5)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现代化理论,为我们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科学概念和理论体系铸就了思想理论基础,也为我们深入研究人类社会现代化的基本规律构建了科学范式,为人类实现现代化提供了新的选择。

  在上述重大理论创新的基础上,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和阐释了在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经济、政治、法治、文化、社会、生态、国防军队建设、国家安全、 “一国两制”、对外关系等领域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诸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完善国家安全力量布局,构建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加强军事治理”;“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举,是香港、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世界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何去何从取决于各国人民的抉择”;“中国始终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等等。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守正创新的光辉典范

  在党的百年奋斗中,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同法治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一系列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的法律思想和法制原则,形成毛泽东思想的法治理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守正创新,在继承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毛泽东思想的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同时,以创造性实践和创新性理论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毛泽东思想的法治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时代化。例如,在毛泽东思想有关宪法、国体、政体等经典理论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⑥ “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⑦“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⑧等;在邓小平理论关于“制度更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论断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⑨;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命题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⑩;在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法治理念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等更具时代性法理性的法治理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概念和命题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战略布局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并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抓手,强调“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⑪;在表征形式法治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基础上提出表征良法善治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⑫。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了一系列蕴含辩证思维、体现守正创新的理论命题,诸如: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权大还是法大”是个真命题;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依法依规行使可以造福人民,违法违规行使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但要防止形成“舆论审判”;等等。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守正创新也鲜明体现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深入推进而不断丰富发展,不断以新的概念、判断、命题、理论超越自我、创新自我。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理论,例如:“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⑬“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⑭“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⑮“法治的根基在人民”⑯“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⑱“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⑳“我们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㉑“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㉒等等。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上述原创性理论和重大创新观点充分展示出其守正创新的理论品格和追求真理、揭示真理、笃行真理的科学精神,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树立了典范、指明了方向。

  一百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在一次次求索、一次次挫折、一次次开拓中完成中国其他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新时代以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回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根本在于党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守正创新。在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在更高起点上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时代化,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篇章。

  (《中国司法》责任编辑:张文静)

  ①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20页。

  ②《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26页。

  ③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70页。

  ④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21年7月1日),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13~14页。

  ⑤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23~24页。

  ⑥习近平:《关于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2018年2月24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13页。

  ⑦习近平:《切实尊崇宪法,严格实施宪法》(2018年1月19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01页。

  ⑧习近平:《切实尊崇宪法,严格实施宪法》(2018年1月19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01页。

  ⑨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1年10月13日),《求是》,2022年第5期。

  ⑩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5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71页。

  ⑪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4年10月20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93页。

  ⑫《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4日。

  ⑬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8月24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25页。

  ⑭习近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求是》,2022年第4期。

  ⑮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8月24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29页。

  ⑯习近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2月5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76页。

  ⑰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求是》,2021年第5期。

  ⑱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求是》,2021年第5期。

  ⑲《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66页。

  ⑳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8月24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29页。

  ㉑习近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求是》,2019年第4期。

  ㉒习近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求是》,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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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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