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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3-03-08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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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于子茹)3月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人民大会堂作最高法工作报告。当日,最高法办公厅副主任、最高法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余茂玉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司法助力稳经济增信心 

  企业要生存、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环境、规范的市场秩序、有力的司法保障。

  余茂玉介绍,最高法工作报告全面梳理了近年来人民法院服务市场经济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依法再审纠正张文中案等209件重大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通过司法向全社会传递党和国家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鲜明态度,让有恒产者有恒心,让创业者有信心。

  ——坚决保护市场主体合法的合同权益,依法认定合同效力,加强合同执行,严防以虚假诉讼方式逃废债,通过司法裁判弘扬契约精神。

  ——加强品牌保护,对于企业而言,品牌就是价值,就是竞争力,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五常大米”“沁州黄小米”“云南白药”等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案,坚决对“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说“不”。

  另外,面对疫情冲击,人民法院竭尽所能为企业减负纾困,帮群众排忧解难。

  人民法院加强司法政策供给,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20条、促进消费30条、稳定就业14条等司法文件,一方面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挤压生存发展空间、侵害产权、拖欠账款等难点痛点问题,另一方面充分保障消费者利益,努力稳就业、促消费、提信心。

  妥善化解涉疫矛盾纠纷。疫情三年来,人民法院化解合同履行、商铺租赁、物流运输等涉疫纠纷77.9万件,多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引导市场主体互谅互让、守望相助、共渡难关。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通过依法采用“活封活扣”、及时修复企业信用、暂缓适用强制措施等柔性措施,“放水养鱼”,让企业摆脱困境、轻装上阵。

  最高法工作报告中透露,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发布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就是要进一步把“两个毫不动摇”落实落细,释放更加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益的强烈信号。

  针对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案件,余茂玉说,最高法工作报告明确表示“对错案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纠正”,为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坚实有力司法保障。

 

最高法办公厅副主任、最高法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余茂玉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 

  聚焦新问题,让新业态劳动者权益有保障 

  新经济浪潮下,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问题,是近年来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如何让他们的权益保障跟得上?

  余茂玉介绍,人民法院将规范、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统一起来,持续加强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

  2021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发布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之后,通过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审理相关案件、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明确相关纠纷的裁判标准、法律适用规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人民法院通过这些努力,致力于破解新业态用工模式中劳动关系难认定、工伤无赔偿、社保零缴纳等问题,让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带货主播、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有尊严、有保障。”余茂玉告诉记者。

  尊医重卫,坚决捍卫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安全和尊严 

  长期以来,特别是疫情期间,广大医务人员是最美逆行者,无私奉献、勇于担当,为守护人民健康付出了艰苦努力。

  余茂玉介绍,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发布多批涉医犯罪典型案例,有效传递司法对涉医犯罪“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报告中有专门内容介绍了这方面工作情况。人民法院通过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惩暴力伤医、扰医、闹医等侵害医务人员权益的违法犯罪,切实让暴力伤医者付出代价,坚决捍卫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安全和尊严。

 

最高法办公厅副主任余茂玉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惩侵害公民网络安全犯罪 

  在数字时代,互联网在提供种种便利的同时,也带来诸多网络安全风险。

  余茂玉介绍,这些年,人民法院聚焦影响网络安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筑牢网络安全的“法治屏障”。

  针对近年来花样翻新的电信诈骗,人民法院一方面从严惩处犯罪,加强追赃挽损,通过审理网络诈骗案件揭露花样翻新的诈骗套路,尽最大限度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另一方面出台相关司法意见,用好用足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助力全民反诈。

  针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人脸识别司法解释,审理可视门铃侵害邻里隐私、扫码点餐侵害个人信息、社交软件私自收集用户信息等案件,切实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构筑“防火墙”。

  针对造谣诽谤、网络暴力,人民法院审理了侵害“两弹一星”功勋于敏、“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等名誉案等等,通过案件审理宣示鲜明态度,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还网络空间“天朗气清”。

  “明规则、保权益、划红线”,护航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但涉及该方面的纠纷也不断涌现。

  “人民法院依法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一句话概括就是明规则、保权益、划红线。”余茂玉说。

  他介绍,明规则,就是通过审理大数据权属交易、公共数据不正当竞争等新类型案件,总结实践经验、制定司法解释,明确数据权利司法保护规则,让市场主体有遵循、有预期。保权益,就是既保护数字经济中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又保护数字经济领域消费者、新业态劳动者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划红线,就是通过司法手段引导数字经济规范发展。依法惩处滥用数据、算法等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余茂玉表示,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北京、天津、上海法院对盗播北京冬奥会、世界杯等行为及时作出禁令,促进优化数字文化市场环境,就是“保权益”方面的例证。

  余茂玉介绍,这几年人民法院在积极推动人工智能的司法应用。他说,“‘法信’就是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的重要成果之一,它是中国首家法律知识和案例大数据平台,为广大用户提供专业剖析、智能辅助、精准高效的案例检索服务”。

  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率先提出“安全合法”“公平公正”“辅助审判”“透明可信”“公序良俗”等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五大原则。最高法工作报告也明确指出:“人工智能只能辅助,不能代替法官裁判”,也就是说,无论技术发展到何种水平,人工智能都不得代替法官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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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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