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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所工作》杂志2023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3-04-25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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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锋 山东省龙口市司法局局长

  史绍杰 崔兆商山东省龙口市司法局

  山东省龙口市司法局突出目标效果精准导向,夯实“五项机制”,推进县域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龙口建设“繁荣、幸福、美丽、安全、先锋之城”筑牢法治保障。

夯实“基层维稳保障机制”,着力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在全市13个司法所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巩固发展司法所组织队伍、基础保障和工作机制“三个建设”。调整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投资160万元提升8个司法所的规范化配置、标准化保障和信息化应用。

  研究制定《龙口市集约化非诉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实施方案》,高标准打造集约化非诉纠纷调解中心,建立融调解听证、法治宣传、立法建议意见征集等功能于一体的调解服务大厅,设置调解接待厅和5个专业性调解室。

  依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化做好诉前调解。与公安机关联合在16个派出所成立“警民联调”工作室,配备警民联调员225人。健全完善医疗、物业、交通、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和商会等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在全市13个镇街配备专职调解员28名,607个村(居)全部配备调解员和法律顾问。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细化调解工作流程,严把纠纷调处“四个环节”,使纠纷调解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夯实“法律服务监管机制”,着力提高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能力

  率先成立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个党支部,加强党建引领。成立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对全市16个律师事务所、160名执业律师,17个基层法律服务所、7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和5名公证员、6名司法鉴定人,实行信用等级分级分类监管。

  升级建设高标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镇街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大力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三三工程”,严格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着力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组建法律服务团对全市125家规模以上企业进行全方位“法治体检”,制定“点对点”走访方案,帮助企业进行合规性审查,运用法治手段防范化解风险,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大力实施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在全省首创“援前调解”制度,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援助案件“点援制”。深入推行公证 “一次办好”“网上申请”“现场办公证”服务,努力让群众“少跑腿”。

夯实“矫正帮教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深入推进“智慧矫正”建设,高标准配备心理矫正治疗设备、手机监控平台、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综合平台,健全落实风险评估、移管衔接、行为矫正、档案管理、考核奖惩和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

  制定社区矫正15大类31小项执法风险责任清单,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活动,建立心理矫治专家库,设立“润心坊”心理咨询服务站。

  扎实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措施,坚持做到“早、细、深、全”,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帮教率和安置率达到100%。积极与有关狱所衔接沟通,落实“必接必送”制度,确保“面对面”衔接、“面对面”帮教。

夯实“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以丰富普法载体为抓手,构建起“传统媒体 新媒体、主流媒体 自媒体、集中宣传 日常宣传”的“3 ”普法宣传模式。优化“龙口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和“龙口司法”今日头条号等媒介平台,开展精准普法、以案释法。

  督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和学法清单、普法考试制度。扎实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全市46所中小学校均配备了1名法治副校长。

  扎实开展“法德共进”活动,鼓励镇村两级推进“法德讲堂”“法德图书屋”建设,升级打造市、镇、村三级法德文化阵地,注重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深度融合,持续擦亮“法德共进”龙口品牌。

  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探索推行新时代基层农村治理“两书制”,即《村干部履行职责承诺书》和《村民遵守村规民约承诺书》,引导干部群众主动践诺、相互约束,推进基层政治、法治、自治、德治“四治融合”。

夯实“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着力筑牢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

  争取上级支持把“法治龙口”建设纳入全市工作要点和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将工作指标分解为9大项100小项具体任务,细化分解到29个市直部门,每月进行调度、检查并通报。

  印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办法》等文件。公布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及主体代号,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31件,督导落实13个单位165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搭建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系统,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监督落实。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贺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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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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