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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发言摘编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0-12-09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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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法治观念

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蒋建国

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宣传教育政治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进一步做好全民普法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我们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

着力推进宣传领域法治建设,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加强统筹规划,加快立法步伐,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用党内法规形式固定下来,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的制度规范。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研究出台一批有实践需求、工作基础的法规制度。

积极主动做好新闻宣传,增强法治领域舆论引导前瞻性主动性。我们要充分发挥媒体融合新优势,制作推出图解新闻、微视频等新媒体产品,宣传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学习贯彻实施宪法法律的实际行动。积极对外宣介中国法治建设进展,充分反映国际社会积极评价,主动展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良好形象。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我们要充分利用电影、电视剧、戏剧等艺术形式加强法治宣传,创作生产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宪法法律融入日常生活。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江必新

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快立法节奏,提高立法质量,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截至目前,已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23件,修改法律71件次,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1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14件。

宪法法律委承担着法律草案统一审议等工作职责,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担负起法定工作职责,推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要发挥好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行使好统一审议职能,持续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确保“十四五”规划任务的完成;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等重要领域立法,抓紧补齐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方面的法律短板;要通过立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要为党和国家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提供法律支撑,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长期性制度保障。

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司法部部长  唐一军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始终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全民普法的重点工作,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今年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我们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紧密结合起来,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组织开展今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11月30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报告会暨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商请国务院国资委、农业农村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中央网信办等中央机关分别牵头,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积极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主题宣传活动。

我们要牢固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到宪法宣传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教育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二是坚持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宪法观念,带头尊崇宪法、敬畏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抓住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进一步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三是坚持以“宪法七进”为抓手,确保宪法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活动,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宣传宪法结合起来,真正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提升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质量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近年来,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之以恒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好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会同司法部发布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力量精心编写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教材。创新学习形式,宪法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显著提升。通过持续开展“宪法晨读”和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国家宪法日教育在教育系统已成为传统、形成品牌,实现了各省(区市)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覆盖,大中小学各学段全参与。健全条件保障,宪法法治教育的基础不断夯实。加强教师法治培训,教师队伍的法治素养和教学能力普遍提高。各地建设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成为体验式、参与式法治实践教育场所。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谋划、扎实推进,着力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在提升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质量上取得新进展。一要聚焦关键环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将宪法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四史”教育紧密结合,引导学生自觉增强“四个自信”;优化教材建设,遵循青少年认知发展规律,把抽象复杂的法治知识转化成学生易学爱学的生动内容;加强教师培训,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提升全体教师法治素养。二要抓好人才培养,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法学院校改革发展,深化法学专业类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法学研究水平;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完善协同育人,深化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开展人员互聘的“双千计划”,将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引入高校。三要拓展教育资源,持续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进一步丰富国家宪法日教育形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为学生参与法治实践、感受法治力量提供更多的机会、更广的平台。四要营造良好环境,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健全教育领域依法行政的实施与监督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维护宪法尊严 保证宪法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贺 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国家审判机关职责,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必须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人民法院作为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必须依照宪法行使职权,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必须推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落实宪法确立的制度,需要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人民法院是法律规范的适用主体,也是健全完善法律规范的重要推动力量。要通过审判工作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立法建议,配合做好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在适用法律中,根据司法实践反映的问题,经法定程序制定司法解释,并按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

必须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审判职责。切实维护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等犯罪,保障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必须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利用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公众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等宪法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宪法法律。

各级人民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发挥监督职能 推进宪法实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 谦

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进宪法法律全面贯彻实施。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保证宪法贯彻实施中责无旁贷。推进宪法更好贯彻实施,必须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责任,就是通过司法办案活动,监督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保证宪法法律得以统一正确实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机制有所不同。它是以办案为重要方式,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办案的特殊作用,保证法律监督的刚性,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找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有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依法保护非公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创新驱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宪法法律贯彻实施,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更好推进检察履职。要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在监督办案中切实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证宪法法律规定的人民权利得以实现。

做好宪法的宣传普及工作。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促进犯罪预防,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促进全社会更好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为贯彻实施宪法提供理论支撑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陈训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充分认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深得党心军心民心,深得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按照宪法的规定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为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供有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我们要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我们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特别是宪法学专家学者加强宪法理论研究,为坚定制度自信提供宪法理论支撑;服务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保证宪法实施;着眼于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围绕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等问题,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专家咨询报告等。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高培勇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2月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强调指出:“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作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组织科研力量投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的全面和系统理论研究方面有着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

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界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全面系统地揭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基础上,科学地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特别是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进行深入和系统的研究,推出一批有分量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成果。

我们要在认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基础上,着力从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三大体系”有机结合的高度来全面和系统地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征、体系构成、基本内涵和制度意义,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两个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强化国际法学科建设,构建能够充分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特征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为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向党和国家建言献策,履行好党和国家思想库、智囊团的职责、使命;利用各种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途径和方式,富有实效地向社会公众和国际社会全面系统地介绍、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品格和理论风采,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宪法自信,运用法治思维和规则手段积极地开展法律领域的对外斗争,在加快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础上,坚定地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法治秩序,为不断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作出更大的贡献。

结合基层工作 贯彻宪法精神

全国人大代表  朱国萍

今天是一个有特殊法治意义的日子。作为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站联络员,我在社区工作30年,努力结合平时一点一滴的工作来具体地贯彻落实宪法法律精神,努力推动社区依法治理与居民依法自治融会贯通。下面,我谈一谈学法用法的几点体会。

立足基层,筑牢法治之基,培育群众更浓厚的宪法意识。作为来自最基层的人大代表,每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结束之后,我都会把最新的精神带回去,与居民交流。特别是2018年宪法修改后,我运用老百姓身边发生的一桩桩、一件件事,开展接地气、通民意的“实话实讲”活动。一次次宣讲也让我意识到:学习宪法、普法宣传不是一两节课一两个人的事情,要有持之以恒的常态。经过我的“用心”,将小区里一块约300平方米的空地改造成了宪法宣传教育微景观——“法谐苑”,提倡“人人尊崇法治,个个崇德友善”;并在醒目处刻着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话语,方便过往居民天天路过时学习。

着眼当下,行好法治之力,培养社区更广泛的主人翁群体。我所在的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是全国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联络员,我在实践中更加切身地感受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不是一句写在文本上的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行为。我力求让立法的“最后一公里”更接地气更贴民情,将老百姓原汁原味的意见和心声通过这个家门口的汇聚点上报到国家立法机关,让他们的建言直通人民大会堂,“主人翁”感觉满满。我身体力行提出议案建议,不断为老百姓呼吁建言。

展望未来,积蓄法治之势,培育基层更广大的法治力量。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程中,我们基层社区的法治之路将越走越顺,我们的社区生活将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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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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