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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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治》杂志2023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23-07-17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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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玫瑰(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

  福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思想源头和实践起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数字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为我们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持数字与法治双轮驱动,一张蓝图绘到底,不断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加快推动法治政府数字化转型、智能化运行,打响法治福建品牌、打造数字中国样板区。自2018年起,福建连续成功举办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自2021年起,福建省级数字政府服务能力在全国位列优秀级,闽政通在省级政务类app中位列优秀级,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全国排名第一;先后有8个综合地区和单项项目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总量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政治方向

  福建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全面贯穿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一是突出思想引领。省委、省政府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要论述,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注重顶层设计。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制定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若干措施》,先后印发实施《福建省“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建省数字政府改革和建设总体方案》等事关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规划方案,连续23年制定数字福建年度工作要点,构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四梁八柱”,确保党对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三是凝聚工作合力。坚持“全省一盘棋、上下一体化建设”,成立数字政府改革和建设推进领导小组,明确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履行数字福建建设的主管部门;成立省大数据集团,作为省级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和省级部门政务信息系统业务单位,按照“政府主导、政企协同、管运分离、授权经营”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与管理作用,以及企业技术积累与沉淀优势,多方共同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统建共享,大力构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集约融通格局

  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性改革工程。福建始终坚持系统观念,集约化、一体化、高质量推进数字法治政府改革和建设。一是优化信息平台建设。建成被称为数字福建“点睛工程”的全省政务信息网,避免各部门重复建设专网,节约投资近7亿元。建成全国首个省级政务云平台,持续迭代优化省级一体化协同办公、省统一实名认证和授权、省市两级政务服务总线、公共数据开放、公共数据开发服务等公共平台。目前,正在构建一张网、一朵云、三大一体化平台和一个综合门户,支撑n个应用的“1131 n”一体化数字政府体系,形成结构合理、泛在智联的数字基础设施布局,支撑数字政府集约建设和高效运行。二是深化政务数据共享。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已汇聚79个省直部门6200多项400多亿条数据记录和文件,日均提供在线数据共享、查询(核验)100多万次,日均批量交换3600多万条,为经济发展、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提供了强大数据支撑。建成省政府规章库,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121部省政府规章和150部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当前,正在加快建设全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服务体系,推动各级各部门基本实现政务信息系统应接尽接、公共数据资源应汇尽汇,为打造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智能高效数字法治政府提供坚实数据基础。三是强化数据安全防护。将数据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数字法治政府与保障数据安全并重,成立数字福建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聘请包括多位院士在内的知名专家对规划编制、项目论证、安全防护等全过程进行咨询指导,在全国率先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组织协调机构,推进网络安全体系建设与信息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立数据安全评估、安全事故应急等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评测、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20多年来福建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故。

  三、坚持人民至上,全面提升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应用服务能力

  福建始终把服务全局、服务部门作为出发点,把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作为落脚点,充分发挥数字治理优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推动社会高效能治理。一是着力打造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出台《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创新推出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和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深入推进“全程网办”,建设“一人一档、一企一档”的电子证照数据库,推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事项8125个,精简审批环节67.6%,压缩承诺时限52.94%,减少申请材料31.66%以上,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上线金融服务云平台,入驻金融机构116家,注册用户超21万户,汇聚对接市场监管、税务、电力、社保等17个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4410多项涉企数据,已累计为超3.7万户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解决融资需求近4.4万件、金额超1500亿元。完善“互联网 监管”系统,认领登记监管事项44.5万项,梳理检查实施清单10.8万项。创新打造“闽捷办”智慧税务平台,实现266项“非接触式”税费业务在线办理,经验做法获国务院通报表扬并向全国推广。二是着力打造便民利民的办事环境。积极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应用创新,大力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整合各级政务服务资源,形成全省行政审批“一张网”,全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完善“五级十五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比例超80%,“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90%以上,闽政通app已覆盖1300余项民生服务,实现高频便民事项马上办、掌上办,政务服务满意率达99.14%。推进“就近办、自助办”改革,全省布设政务服务自助机6280台,可办事项2854项,有效构建“15分钟便民利企服务圈”,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模式。三是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平安环境。深化数字政法建设,建成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政法各部门系统资源和业务流程对接贯通。推进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持续深化乡村“雪亮工程”“平安家园·智能天网”建设,打造智慧公安“福建样板”,2022年全省人民群众安全感率达99.03%,创历史新高。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涵盖智慧监狱、智慧社矫、智慧调解等内容,实现全省监所持续安全稳定,2022年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30万余件,办理法律援助8.23万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57亿元,全国首创“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上线公益普法服务平台,获评第三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推进“数字信访”建设,6.3万余件初信初访事项纳入“最多投一次”机制,一次性化解率达91.12%。目前,正在统筹推进省域一体化大融合数字执法平台建设,构建“一个要素中心、三大功能模块、三大支撑体系和n个创新运用”的 “133n”体系,实现全闭环执法、全流程监督、全方位协同、全覆盖监管、全链条提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坚持强基固本,加快推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高效协同发展

  福建始终坚持整体谋划,建立健全与数字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和人才队伍等保障体系,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完善法规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立法对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制定全国首部规范政务数据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明确政务数据采集、共享、应用、开放和开发等内容,着力破除部门壁垒、打破“数据烟囱”;出台《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以数据要素高效有序流通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大数据发展的驱动,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研究制定《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管理办法》,促进和规范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安全有序开放和开发利用。二是完善标准规范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坚持标准先行,聚焦推动全域标准化深入发展,加快构建科学先进、层次分明、管用实用的数字化改革标准规范体系。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完善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与全国标准的衔接机制,探索建立福建省政务服务地方性标准等,2025年年底前全面建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三是完善人才队伍保障体系。加强全省数字法治政府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畅通数字政府干部人才选任渠道,建立健全数字法治政府领域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制度体系,分层次、分系统培养既精通法治又能运用新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综合型人才。全面推进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常态化机考,将数字法治政府改革和建设列入各级政府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建立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培训机制,通过“线上 线下”“辅导 研讨”等形式,每年组织开展相关培训16万人次,不断提升全省干部数字化法治化建设能力,为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下一步,福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落实落地,持续提升信息化平台支撑、数字应用服务、数据要素供给、制度规则保障能力,坚持以信息化和法治化驱动政府治理的现代化,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福建经验”。

  (《中国法治》责任编辑:辛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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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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