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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11-24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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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019年,黑龙江省司法厅、团省委启动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法律援助项目,累计招募志愿者108人,在9个市(地)、36个偏远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志愿服务。志愿者们充分发挥法学专业优势,围绕基层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为所在地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累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00余件,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2万次,起草法律文书2100余份,满足了偏远地区困难群众法律需求,成为司法行政志愿服务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常麒,2022年西部计划志愿者,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服务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服务期间,他写下了自己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真情实感。

  2022年,即将大学毕业的我,在大家都迷茫着毕业去向的时候,我已暗下决心,来一次说走就走、慷慨洒脱的志愿服务之约。在此之前我了解到,为了弥补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空缺,黑龙江省司法厅和团省委自2019年起,共同实施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法律援助专项。我想,正好以此为契机,用所学法律专业知识扶弱济困,以不悔青春为国家贡献自己一份力量。很幸运,我成为了当年的志愿者并代表大家做表态发言;更幸运的是,我被分配回了家乡的法律援助机构——尚志市法律援助中心。

  初次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对于初入职场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陌生的。法律援助中心杨海英主任和同事们给了我很多支持,面对面、手把手将多年积累的实践经验、群众经验、处理复杂问题的经验传授给我,嘱咐我要时时处处细心揣摩、深刻领悟,尽快成长成熟。法律援助的主要内容是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和法治宣传等工作。基层常见的咨询多是土地、借贷、婚姻、赡养、劳动纠纷。做好工作的第一步,首先学会做好一名倾听者。来咨询的当事人大多都是经济困难群众,他们遇到的涉法问题各不相同。我始终做到保持同理心,先安抚他们的情绪,耐心倾听他们诉说着自己遇到的困难,引导他们合理表达诉求,然后给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依法维权。每当看到群众满意的离开,我都能感受到自身的价值和这项工作的高尚。遇到行动不便或是年事已高的申请人,出于便利当事人考虑,法律援助中心的老同志会带着我上门提供法律援助,现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困难群众的遭遇让我感同身受,他们的生活景象时刻提醒着我,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还有着很多工作要做,我要继续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服务。

  “法律援助惠民生”系列专项活动是黑龙江省的惠民服务品牌,在尚志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共青团尚志市委员会的共同支持下,我两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我自己设计了“常麒普法小课堂ppt”,以风趣幽默的方式,从法律角度向学生们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远离校园欺凌,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我为尚志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女职工们进行法律讲座,以讲解反家庭暴力法和法律援助法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女性的法律维权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我和同事们会常态化深入农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多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现场回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提供高效、便民、专业的法律解答。截至目前,我累计解答法律咨询155人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件,代写法律文书13次,开展法律宣传16次。

  从事法律援助一年来,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当事人送来了两面锦旗。曾有受援人眼含热泪激动地说:“当我打听到有法律援助部门能免费帮老百姓打官司的时候,我真的觉得看到了希望,一下子明朗了起来。感谢党,感谢政府。”锦旗的标语“为人民办实事 做群众贴心人”,正是群众对我以及从事法律援助人员工作最大的认可。

  一年的志愿服务经历,不断让我将理论与实际联系,让我明白法律援助不仅是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更是对爱的传递。群众的不断正向反馈,让我感受到自身价值所在。一年服务期满后,我选择续约西部计划,继续书写我自己的志愿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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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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