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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4-04-19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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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公告》中,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法律援助中心榜上有名,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官渡区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至上的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量,让更多有需求的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优设置 工作开展有力度

  官渡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官渡区法律援助中心于2023年按要求完成机构改革,核准事业编制3人。2024年经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同意,计划新招录两名事业人员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充实法律援助中心力量;同时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招聘了10名法律援助辅助人员,按照区法律援助中心2人、8个街道各1人配备工作人员,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

强服务 暖心惠民有温度

  “关注解决民生保障中急难愁盼问题,让受援人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度”,是官渡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永恒不变的主题。近年来,官渡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满足多样化法律援助服务需求为导向,聚焦农民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重点服务对象,构建全方位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增强服务的便利性、惠民性。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2023年针对全区建筑工地量多面广的情况,加大对农民工群体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力度,推动解决劳资纠纷、劳动争议、工伤纠纷140余件,及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持续推进“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落实便民服务措施,落实落细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实现网上预申请和网上通办,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便捷服务;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打造,开通孤残老人上门服务预约电话,2023年主动上门服务7起;把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680公里以外的磨憨边境村寨,为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及时送去法律援助服务。2023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37件,其中大部分案件涉及社会民生,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严监管 保质保量有精度

  “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也是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的关键所在,更是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基于此,官渡区法律援助中心制定出台了法律援助律师管理办法,完善法律援助常态评估、激励长效、保障监管的质量管理体系。一是持续加强培训,每年举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和法律援助案件归档培训,分批培训法律援助办案律师;二是持续创新案件常态评估机制,坚持“一案一评”和“一案一结论”,实现办结案件质量评估全覆盖,对评查中发现有瑕疵的案件及时整改;三是持续细化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明确律师会见、调查取证、参与庭审等各个环节的服务内容,引导鼓励律师以积极态度实现与当事人完整有效沟通,严禁乱办案、办错案情况发生;四是持续强化保障和管理责任,完善律师办案报告制度,形成以“诉求”为中心的案件受理及监管模式,突出法律援助案件全程监管,推动案件质量逐年稳步提升。近三年,在昆明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中,官渡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均位列全市前列。

求突破 司法保障有态度

  官渡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工作上积极寻求突破,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职能作用,彰显司法公正。一是积极推动律师执业保障工作,加强与公、检、法、看守所等单位沟通协调,着力破解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不断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二是持续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遴选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建立人才库,实行固定值班与机动值班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获得法律帮助。三是持续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细化工作程序,积极配合参与区检察院、法院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三年来,官渡区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受理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795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利益损失500余万元。

  2024年,官渡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2023年度全国法律援助中心先进集体”,官渡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以此为契机,继续秉持严谨、规范、高效的工作作风,不断将法律援助工作向纵深发展,真正彰显法律援助制度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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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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