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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3-12-2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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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曹天健 通讯员 孟海洋

  2022年以来,山东省滨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严格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作为抓好“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坚持“高、全、精、严、准、新”“六字诀”标准,逐步打造“制度完善、形式创新、程序规范、措施有效”的领导干部述法“滨州模式”。

坚持高位推动 压实第一责任 

  滨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述法工作,2015年,滨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实施办法》,推动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工作与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工作一并部署,同步进行。2020年,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普)法、考法、述法工作的意见》《滨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2022年,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下发《2022年滨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开展年度述法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作出明确要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及时开会研究具体推进措施等,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

坚持全面覆盖 明确述法主体 

  根据滨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要求,述法主体包括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结合本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参照《实施方案》开展述法。2022年,全市共有600余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委员会会议述法或者进行年终述职述法,共有4000多名领导干部参与向委员会会议述法报告或者进行年终述职述法。

坚持精确聚焦 明晰述法内容 

  为进一步夯实全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依法治市工作中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滨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主要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任人承担的主要职责、工作内容、责任单位等内容,实现了对于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管理。同时,《实施方案》对述法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主要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可参照但不局限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所规定的内容。

坚持严格审核 规范工作标准 

  为保证年度述法工作顺利进行,滨州市委依法治市办严格规范述法工作程序,明确要求述法程序包括提交述法报告、社会评议、大会评议和质询、情况反馈等四个步骤,每个步骤都明确了完成时间及具体要求。同时,在年度述法报告报送环节,明确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必须以“第一人称”进行报告。述法报告总结成绩要有事迹支撑、有实例说明、有数字佐证,查找问题要明确,不得少于总篇幅的1/3,改进措施要落实责任,明确路径和时限,所有述法报告须经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印制汇编成册,县区一级参照完成。202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上报述法报告71篇,退回修改20篇,有效保证了述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坚持精准点评 强化结果运用 

  2022年12月8日,第十届滨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专题会议召开,沾化区、惠民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市城乡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了现场会议述法。山东省滨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宋永祥主持会议并讲话,并对现场述法县区和部门逐一点评,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推动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落靠。根据《实施方案》强调,述法结果还将作为衡量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坚持创新引领 提升述法水平 

  滨州市委依法治市办注重加强工作创新,在2022年度述法工作中,探索增加了社会评议和会议现场评议环节。在社会评议环节,通过“法治滨州”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集中刊登述法报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市委依法治市办共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73条,制作对评议单位的问题清单。在现场评议环节,滨州市委依法治市办专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督察员代表列席会议,开展书面质询和评议。为方便对所有述法对象进行全面评议,市委依法治市办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四个方面设计制作《2022年度滨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评议表》,并区分ab票,分别由相关人员填写,进一步增强评议工作针对性。评议工作结束后,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参加现场评议的县区和部门,及时下发《关于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情况反馈》,明确述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将整改情况纳入法治督察或党委巡察内容,确保述法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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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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