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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里行间 | 悔以迁善
发布时间:2024-05-24 15:07:00 【字体: 】

余足云

  “悔以迁善”出自王阳明《悔斋说》:“悔者,善之端也,诚之复也。君子悔以迁于善,小人悔以不敢肆其恶。”意思是,悔悟、反省自己的过错,就会弃恶向善。

  悔,形声字。从心,每声。左边是心,说明悔是来自内心深处。右边通晦,表示灰暗。本义为悔恨、懊悔。《说文》:“悔,恨也。”段玉裁注:“悔者,自恨之意。”南朝顾野王《玉篇》:“改也,恨也。”

  悔作为一种道德情感和心理过程,历来是儒家用以提升个人修身境界的重要理念和方法。《周易》:“震无咎者存乎悔。”《孟子·万章上》:“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朱熹曰:“学者做得事不是,须是悔。”曾国藩言:“默存一悔字,无事不可挽回也。”可见,悔是对以往“过”的一种深刻自省和反思,目的是为避免将来再犯同类之错,以达到“不贰过”,从而最终实现“无咎”的境界。

  因此,悔是助推个人成长进步、实现自我更新甚至脱胎换骨的良药。朱熹曾言:“悔字如春,万物蕴蓄初发。”悔就如同春天万物生发始焕新一般,既是自我更新的发端、开始,更代表个人道德生命实践的勃勃生机以及积极求新、向善的强大能量。“悔”的发心和动念,是对天理、大道、良知的一种自主性的觉悟或觉醒。“悔”的过程,就是对照良知、大道、公义、原则等,主动自查其错、自思其过,祛除那些不符合天道公义、法纪法规和道德原则的过失过错,从而实现个人自我道德更新和境界升华。

  “悔悟是去病之药,然以改之为贵。”“悔”的最终目的还是要改过。悔与改是一个前后相续、知行合一的过程。如果只悔而不改或文过饰非,久而久之,小过、小错也终会酿成大错、大恶。正所谓“然君子之过,悔而弗改焉,又从而文焉,过将日入于恶”。

  据清代李颙《二曲集》记载,宋朝官员杨庭显年少时狂妄自大,“居常自视无过,视人则有过。”一天,他自语,难道其他人都有过错,唯独我没有过错吗?没有反思真是危险啊!于是,经过认真的反思,方才知晓自己也有过错。再三反思,则大为惊恐,决定“痛惩力改”。此后,每当听到他人谈论自己过失之处,杨庭显都会内省自责,即便梦中也是悔恨不已,甚至感慨哭泣。他甚至说,如果有砍柴、放牧的小孩对我说“我教导你”,我也会恭敬听从。世人纷纷赞叹杨庭显这种“悔改”行为。杨庭显却说:“昔甚不然,吾改之耳。”正因痛彻心扉的悔悟,弃恶向善、由邪趋正的真心改过,才实现了他人生的净化与升华。

  “悔而又悔,以至于无过之可悔。新而又新,以极于日新之不已。”“自悔”作为实现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有效途径,是一个永无止境、久久为功的过程,需要依靠个人内心强大的自主性、强韧的耐性和毅力,做到日日、月月、年年去恒久坚持。为此,日记也成为悔悟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也足见古人悔悟、修身的精进、精密程度。晚清名臣曾国藩,一生坚持撰写日记以自悔改过,还将其交与师友批阅,与同乡、朋友交换,以督促自己能及时纠误、改错,即便病入膏肓之时,仍在自省、悔悟。

  对党员干部来说,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常拿“自悔”之镜去对照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勇于悔错,真心改过,不断更新、提升个人的生命境界和道德水准。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王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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